12-20
2016
朱帅律师正式被任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
山西省司法厅经确定名额、发布公告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组织考察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决定任命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刑事部主任朱帅律师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。
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健全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,促进司法民主,扩大群众司法参与,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,具有重大意义。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和管理方式,将原来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的人民监督员选任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等职责交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。重点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、选任程序和管理方式,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。
